第七十四章 比赛唱歌
陶娜娜在金府正经八百地住了下来,因为多了一个她,我便非常不自在,更多的是,非常不习惯她和金淮染在一起时,制造出来的表面甜蜜,我看了难受,总是觉得胸口发闷,于是我就找了各种理由,出府。
不是守在烧烤店里忙着生意,要不就是去花鸟鱼虫市逛荡打发时间,要不就是去临城进货。
这天一大早,我备好了马车,带好了干粮和饮用水,穿了一身利索的骑马装,打算去临城青城进一大堆调料。
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想逃离金府让人窒息的亲热。
“小雪!你这一大早的,就准备行囊,这是去哪里啊?”陶泽摇着扇子,款款走来,查看着我的装备。
我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用胳膊肘蹭了蹭脸上的汗水,跳下马车,站在陶泽身前,说,“我要去青城进货,明早到,后天晚上就回来了。”
...
不是守在烧烤店里忙着生意,要不就是去花鸟鱼虫市逛荡打发时间,要不就是去临城进货。
这天一大早,我备好了马车,带好了干粮和饮用水,穿了一身利索的骑马装,打算去临城青城进一大堆调料。
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想逃离金府让人窒息的亲热。
“小雪!你这一大早的,就准备行囊,这是去哪里啊?”陶泽摇着扇子,款款走来,查看着我的装备。
我拍了拍手上的灰尘,用胳膊肘蹭了蹭脸上的汗水,跳下马车,站在陶泽身前,说,“我要去青城进货,明早到,后天晚上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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