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失忆症的恋爱
我要结婚了,未婚夫是经营着一家上市公司的青年才俊,季皓。
说起两人的相遇,是因为我的一次出差。
当时的我,冒着毛毛细雨,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准备赶飞机,已经在路边打了半个小时的车。
许是冒着雨打车的我太过狼狈,让开车从酒店的停车场出来的季皓有些于心不忍,于是摇下了车窗问我是不是要去机场。
车里的他一身笔挺的西装,眉眼深邃,棱角分明,容貌冷峻。
本着对陌生人的抗拒,我还是犹豫了。
季皓轻笑一声,「你可以先记下我的车牌号。」
「而且……」
他抬手慢条斯理地看了眼手表。
「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五分,如果不急的话你可以再等等。」
然后他顿了顿,「我不是坏人。」
瞄了一眼他的车,寻思坏人应该也不会顶着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还开这么贵的车出来犯罪,再说时间确实来不及了。
不过我还是趁着把行李搬进了后备箱的空隙,悄悄拍下了车牌发给了妈妈。
事实上,季皓的确是正好去机场接客户,看到路边拖着行李箱的我,便好心问了一声。
但是没多久,这件事伴随着季皓的脸就被我忘得一干二净。
是的,我患有失忆症。
说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的毛病了,只模糊记得少年时期,自己曾发生一些变故。
自那以后,我就患上了失忆症,这让我的记忆就像个开启了定时清除的硬盘,间隔时间稍长的事情会被忘记,少见的亲戚和朋友的脸也会忘记。
有时候碰见在街上叫我名字的人,我站在原地恍惚半天也记不起对方是谁。
为了避免尴尬,我刻意减少了自己的社交。
对于没有被我记住的人,自己总是怀着难以言说的歉意,而我的人生,似乎也因为没有太过深刻的人存在,显得有些冷冷清清。
再次见到季皓,是因为公司的合作项目。
我找到对方公司的负责人汇报合作进度时,坐在总经理办公室的人正是季皓。
他仍是一身精致妥帖的西装,身子微侧,正眉头深锁着看一个文件,整个人看起来有些严肃。
看到我时季皓眼里有微微的惊讶,待我认认真真地将合作进度向他汇报完毕,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敲了下桌,
「你,不认识我了?」
啊这?我只得赶紧将自己有限的记忆搜寻了一遍,果不其然一片模糊。我感到有些抱歉,
「不好意思,我确实记不得了。」
季皓温润地笑了笑,和刚才的严肃判若两人,他提醒我,
「上个月,你出差去机场,搭了我的车。」
脑海里模糊的记忆终于清晰了些,感谢时间没有过得太久,我站在原地回忆了半天,终于想起了这件事,还有季皓的脸。
我的歉意更深了,尤其对方还是合作公司的领导,
「真是不好意思,谢谢你让我搭你的车,呃……」
我迟疑着,组织了一下自己的语言,
「等你有时间了我请你吃个便饭。」
「有的。」
季皓回答得很干脆,他抬起手表看了下时间,
「就中午吧,正好也快到吃饭的时间了。」
我有点被季皓的顺水推舟震惊到,但是话已出口,我只得硬着头皮和季皓来到了一家餐厅。
季皓似乎是这家的常客,刚一落座,服务员便上了菜单。
「季先生,女士,请点餐。」
季皓接过菜单便示意我先点,第一次和不太熟悉的男生吃饭,我还是有些拘谨,随便点了一个菜就放下了菜单。
季皓似乎笑了一下,他拿起菜单,轻轻翻动,好看的唇一开一合,报出一个个菜名…
我微愣,这,点的怎么全是我喜欢吃的菜。
我忍不住看了眼季皓,他的眉眼是那种很周正的俊朗,此时他侧着头,轻抿着唇,翻动菜单的模样让人感觉像在工作一样细致又认真。
一瞬间,季皓让我感受到了似有似无的熟悉,我觉得自己好像见过他。
但是我实在记不起,我心想大概是巧合,我们又正好口味相似。
待饭毕,季皓放下餐筷,给我递上纸巾,看着我赶紧小心翼翼地接过,突然笑了。
「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了?」
没等我反应过来,季皓接着说。
「中山公园,你经常去跑步,几个月前,我跑步中途身体不适,差点死在那棵银杏树下,你帮我打得120,你忘了吗?」
我愣怔了一下,那棵银杏树我是记得的,毕竟我经常跑步路过那里,至于季皓说的这件事,在我的记忆里早已成了一团迷雾。
不管怎么样,因着季皓的关系,公司的合作很顺利。
而季皓打着我是他的救命恩人的借口,合作期间就经常带着我悄悄出去开小灶,一来二去,我们也熟悉了起来,中山公园从此也多了两个一起晨跑的身影。
季皓经常打趣我那天上他的车时那副唯恐遇到了坏人的样子,原来我在后面偷偷拍车牌他是知道的。
随着那棵银杏树在我和季皓的脚步中由绿到黄,有什么东西似乎也在我和季皓之间慢慢发酵。
面对人生的第一个闯入者,我确实有些欣喜,又有些惴惴不安。
清晨的中山公园,跑了半小时的我坚持不了了,开始坐在路边的椅子上耍赖。
事实上晨跑的我经常偷懒,季皓则在旁边负责监督我,使得我跑步的效率被迫提高许多,此时的他循循善诱,
「沈安安,坚持一下,到了终点我给你奖励。」
听着奖励我双眼有了光彩,毕竟季皓真的太懂我的心思,他不经意说送给我的小玩意儿,吃饭的餐厅等等,都恰恰让我喜欢得很。
于是我随着季皓坚持跑完全程后,气喘吁吁地张开手,「奖励呢?」
季皓笑了笑,阳光洒在了他的眼睫上,仿若有光入了他的眼。
他真的很有反差感,不笑的时候就是严肃认真的领导,而笑起来的样子却像眼里有星星的少年。
季皓随后将自己的手放到我手里,认真道,
「喏,奖励就是我。」
「沈安安,以后都让我牵着你往前跑吧。」
「这个奖励,你喜欢不喜欢?」
我微愣,随即耳根红透,心里突然升起了不曾有过的愉悦。
不得不说,每次季皓的礼物,我确实一如既往地喜欢。
我曾问过他为什么喜欢我,难道就因为我救过他?
他亲吻着我的眉目,喃喃道,那天遇见我就一眼认出了,看见小小的我拉着重重的行李箱在路边打车,身上都被打湿了,整个人却站得笔直,在雨里看起来就像一棵小草,破碎又坚韧。
然后他轻笑着,敲了敲我的眉心。
「那时我就想,到底要怎么样才会让你看起来不那么冷清。」
我和季皓开始交往,季皓的陪伴让我渐渐开朗起来了。
他经常搂着我说。
「安安,我的人生只有你了,你的小脑袋里一定要好好地记住我,一定要都是我。」
季皓每次都说得庄重,那样孤独的语调让我总是下意识地认为自己一定要好好地记住他。
于是我也开始努力的,在记忆里一遍一遍地复制与季皓相处的点点滴滴,唯恐自己再忘掉一丝一缕。
爸妈因为我的改变对季皓特别满意,恋爱不过一年,就开始明里暗里催婚了。
说起两人的相遇,是因为我的一次出差。
当时的我,冒着毛毛细雨,拖着大大的行李箱准备赶飞机,已经在路边打了半个小时的车。
许是冒着雨打车的我太过狼狈,让开车从酒店的停车场出来的季皓有些于心不忍,于是摇下了车窗问我是不是要去机场。
车里的他一身笔挺的西装,眉眼深邃,棱角分明,容貌冷峻。
本着对陌生人的抗拒,我还是犹豫了。
季皓轻笑一声,「你可以先记下我的车牌号。」
「而且……」
他抬手慢条斯理地看了眼手表。
「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五分,如果不急的话你可以再等等。」
然后他顿了顿,「我不是坏人。」
瞄了一眼他的车,寻思坏人应该也不会顶着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还开这么贵的车出来犯罪,再说时间确实来不及了。
不过我还是趁着把行李搬进了后备箱的空隙,悄悄拍下了车牌发给了妈妈。
事实上,季皓的确是正好去机场接客户,看到路边拖着行李箱的我,便好心问了一声。
但是没多久,这件事伴随着季皓的脸就被我忘得一干二净。
是的,我患有失忆症。
说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的毛病了,只模糊记得少年时期,自己曾发生一些变故。
自那以后,我就患上了失忆症,这让我的记忆就像个开启了定时清除的硬盘,间隔时间稍长的事情会被忘记,少见的亲戚和朋友的脸也会忘记。
有时候碰见在街上叫我名字的人,我站在原地恍惚半天也记不起对方是谁。
为了避免尴尬,我刻意减少了自己的社交。
对于没有被我记住的人,自己总是怀着难以言说的歉意,而我的人生,似乎也因为没有太过深刻的人存在,显得有些冷冷清清。
再次见到季皓,是因为公司的合作项目。
我找到对方公司的负责人汇报合作进度时,坐在总经理办公室的人正是季皓。
他仍是一身精致妥帖的西装,身子微侧,正眉头深锁着看一个文件,整个人看起来有些严肃。
看到我时季皓眼里有微微的惊讶,待我认认真真地将合作进度向他汇报完毕,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敲了下桌,
「你,不认识我了?」
啊这?我只得赶紧将自己有限的记忆搜寻了一遍,果不其然一片模糊。我感到有些抱歉,
「不好意思,我确实记不得了。」
季皓温润地笑了笑,和刚才的严肃判若两人,他提醒我,
「上个月,你出差去机场,搭了我的车。」
脑海里模糊的记忆终于清晰了些,感谢时间没有过得太久,我站在原地回忆了半天,终于想起了这件事,还有季皓的脸。
我的歉意更深了,尤其对方还是合作公司的领导,
「真是不好意思,谢谢你让我搭你的车,呃……」
我迟疑着,组织了一下自己的语言,
「等你有时间了我请你吃个便饭。」
「有的。」
季皓回答得很干脆,他抬起手表看了下时间,
「就中午吧,正好也快到吃饭的时间了。」
我有点被季皓的顺水推舟震惊到,但是话已出口,我只得硬着头皮和季皓来到了一家餐厅。
季皓似乎是这家的常客,刚一落座,服务员便上了菜单。
「季先生,女士,请点餐。」
季皓接过菜单便示意我先点,第一次和不太熟悉的男生吃饭,我还是有些拘谨,随便点了一个菜就放下了菜单。
季皓似乎笑了一下,他拿起菜单,轻轻翻动,好看的唇一开一合,报出一个个菜名…
我微愣,这,点的怎么全是我喜欢吃的菜。
我忍不住看了眼季皓,他的眉眼是那种很周正的俊朗,此时他侧着头,轻抿着唇,翻动菜单的模样让人感觉像在工作一样细致又认真。
一瞬间,季皓让我感受到了似有似无的熟悉,我觉得自己好像见过他。
但是我实在记不起,我心想大概是巧合,我们又正好口味相似。
待饭毕,季皓放下餐筷,给我递上纸巾,看着我赶紧小心翼翼地接过,突然笑了。
「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了?」
没等我反应过来,季皓接着说。
「中山公园,你经常去跑步,几个月前,我跑步中途身体不适,差点死在那棵银杏树下,你帮我打得120,你忘了吗?」
我愣怔了一下,那棵银杏树我是记得的,毕竟我经常跑步路过那里,至于季皓说的这件事,在我的记忆里早已成了一团迷雾。
不管怎么样,因着季皓的关系,公司的合作很顺利。
而季皓打着我是他的救命恩人的借口,合作期间就经常带着我悄悄出去开小灶,一来二去,我们也熟悉了起来,中山公园从此也多了两个一起晨跑的身影。
季皓经常打趣我那天上他的车时那副唯恐遇到了坏人的样子,原来我在后面偷偷拍车牌他是知道的。
随着那棵银杏树在我和季皓的脚步中由绿到黄,有什么东西似乎也在我和季皓之间慢慢发酵。
面对人生的第一个闯入者,我确实有些欣喜,又有些惴惴不安。
清晨的中山公园,跑了半小时的我坚持不了了,开始坐在路边的椅子上耍赖。
事实上晨跑的我经常偷懒,季皓则在旁边负责监督我,使得我跑步的效率被迫提高许多,此时的他循循善诱,
「沈安安,坚持一下,到了终点我给你奖励。」
听着奖励我双眼有了光彩,毕竟季皓真的太懂我的心思,他不经意说送给我的小玩意儿,吃饭的餐厅等等,都恰恰让我喜欢得很。
于是我随着季皓坚持跑完全程后,气喘吁吁地张开手,「奖励呢?」
季皓笑了笑,阳光洒在了他的眼睫上,仿若有光入了他的眼。
他真的很有反差感,不笑的时候就是严肃认真的领导,而笑起来的样子却像眼里有星星的少年。
季皓随后将自己的手放到我手里,认真道,
「喏,奖励就是我。」
「沈安安,以后都让我牵着你往前跑吧。」
「这个奖励,你喜欢不喜欢?」
我微愣,随即耳根红透,心里突然升起了不曾有过的愉悦。
不得不说,每次季皓的礼物,我确实一如既往地喜欢。
我曾问过他为什么喜欢我,难道就因为我救过他?
他亲吻着我的眉目,喃喃道,那天遇见我就一眼认出了,看见小小的我拉着重重的行李箱在路边打车,身上都被打湿了,整个人却站得笔直,在雨里看起来就像一棵小草,破碎又坚韧。
然后他轻笑着,敲了敲我的眉心。
「那时我就想,到底要怎么样才会让你看起来不那么冷清。」
我和季皓开始交往,季皓的陪伴让我渐渐开朗起来了。
他经常搂着我说。
「安安,我的人生只有你了,你的小脑袋里一定要好好地记住我,一定要都是我。」
季皓每次都说得庄重,那样孤独的语调让我总是下意识地认为自己一定要好好地记住他。
于是我也开始努力的,在记忆里一遍一遍地复制与季皓相处的点点滴滴,唯恐自己再忘掉一丝一缕。
爸妈因为我的改变对季皓特别满意,恋爱不过一年,就开始明里暗里催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