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你所给的定义
刚入初秋的长吉市在路灯熄灭的时候苏醒。阳光开始普照大地。细碎而又温热地洒在这幢脏乱的烂尾楼上,暖洋洋的。
“林硕,把这个带上。”
刘双凤提着一个浅蓝色的保温饭盒,这是父亲需要在工地吃饭的时候用的。如今母亲把它塞到林硕手里。沉甸甸的,带着温热。
“吃不饱的话,明天我多打点。你在学校好好念书。”
刘双凤说完便目送林硕从二楼的楼梯口往下走去了。这个饭盒,盛了林硕的一顿午饭,为的是不用在学校食堂用餐。毋庸置疑,林硕是吃不起那么昂贵的午餐的。
看着母亲因为劳累而发白的鬓发,以及因为风吹日晒而变得干燥,早早布满皱纹的脸。林硕在走到楼梯转角的时候狠狠地用衣袖擦了一把眼泪。
林硕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吸血成性的蝙蝠,赖在父母身上一口一口地啃食他们的血液。一边流泪,一边感受到那温热的血液在自己口腔里面缓缓流淌。
路旁堆放着垃圾和杂物,林硕习以为常地经过它们,那些白色塑料袋和一次性餐盒在今天变得不那么令自己反胃。阳光下它们反射着炽白的光,在微微拂动的清风中招摇。
终于出来了,烂尾楼,还有那因为没完工而不能拆除的围墙。林硕这一次没有背着擦皮鞋的用具和板凳,换成了一只黑色的书包。肩膀上轻了好多好多。
同时也重了好多,不是吗。
鸿飞大厦的对面是刚刚开盘不久的景湖春天,一片很大的城中央别墅区,里面的房子大都是复式豪宅,在长吉市名声鼎沸。它与鸿飞大厦这幢烂尾楼,相对而立。
在市中心,他们就像两个阶层的代表人物在对峙,景湖春天就是一个带着满身荣誉和成功的人,而尚未竣工,不能竣工的鸿飞大厦,就是一个乞丐。匍匐于街头是它与生俱来的宿命。
公交车的站点也是在景湖春天那边的,林硕第一次以一个学生的身份走过行人天桥,自己曾在这里擦拭了很多双皮鞋,然后,用亲手赚来的硬币还有皱巴巴的钞票,给自己买了一双帆布鞋,五十块钱。
已经很贵了。要擦五十双皮鞋,更加让林硕难以忍受的,是他们那些怪异的眼神,还有假发慈悲的提问。
这些都不是自己想要面对的,林硕真的很想抬起头,狠狠迎上他们的目光,鼓起力气和他们说,自己只是在赚钱,就像你们上班下班一样,为了钱。
我并没有出卖自己的尊严。林硕对自己说。
三十六路,经过长吉市第一中学的公交车。林硕在贴满广告纸张的候车站点找了很久。那些写着专治梅毒,专治**的图片广告让他想要吐出昨晚吃的东西。
是这城市不为人知的场所,他们胡乱交往,然后拉不下那张或为人领导,或为人师表的脸去医院,只能相信这些小广告,别无选择。
前面一辆公交车的浓黑尾气还没来得及消散,三十六路便接踵而至了,林硕在口袋里面一阵翻找,把一个银光闪闪的硬币塞到公交车的自动售票机内,发出“叮”的几声清脆的声音,在随后挤上来的人群吩吵中格外悦耳。
林硕选择了一个靠近下车出口的地方站着,已经没有座位了。看着随后上来的那些人中,也有很多和自己同样年纪的学生。公交车很久都没有开,在等他们一个个上来,投币,然后关好门。
像满载着沙丁鱼的船,在强烈轰鸣的引擎声中往前开去。坐着的人都看着窗外,享受着秋日的阳光,照在他们还带着未睡醒的疲倦的脸上。满是舒适的表情。
林硕用手紧紧地抓住暖黄色的扶手,紧到瘦弱的手臂上能看到青筋突起,随着脉搏一动一动的。这样才能够应付公交车的急刹,或者忽然踩下油门。
“啊!”又是一个急刹车。林硕旁边的女孩子一下子趴到林硕抓着扶手的那只手上,就像是把林硕的手当做悬崖上的围栏,停止了她往前跌倒的趋势。
林硕开始注意她,蓝色和白**案拼凑的校服,类似于所有长吉市中学生校服的款式,只是胸前的徽章不同——市第一中学。在蓝天白云般的校服背景上,那几个字用黑色的丝线勾勒出来,格外好看。
她挽起了校服宽大的袖子,那双手很白皙,粉嫩得就像婴儿的皮肤。脸颊也很白净,就像个白色的瓷娃娃。
林硕并不是对她有歪心思的,只是在她跌趴在自己的手臂上的时候他才看了一眼。
这是自己从老家过来,然后进入这座城市,见到的最可爱的女孩子。林硕翻起那为数不多的记忆,给了这样一个定论。
林硕把牢牢抓在扶手上的手往下放了放,和她的隔得太近,会显得自己的皮肤愈发黝黑。心里的自卑在滋生,就像农民在春耕的时候洒下的种子,在你不知不觉的时候开始长出嫩芽,然后长成青草。
她并没有说不好意思,因为刚才身体的碰撞。她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林硕,然后再用与那些路过自己擦鞋摊的行人一样的目光打量着林硕。全身上下,就像被医院的X光透体而过一样,被她乌黑闪亮的眼睛扫视了一遍,然后轻轻地嗤鼻。
由于校服没有领取,所以林硕穿着的是那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是自己刚来长吉市的时候买的,现在的长度还盖不到脚踝处。所以她所看到的林硕,裸露着脚踝,白色T恤也邹巴巴的,不知道搓洗了几百遍,像是刚刚放进洗衣机高速离心转动,然后拿出来穿上。
发白的牛仔裤,白色发皱的T恤,愈发衬托了林硕黝黑的面孔,手臂,脚踝。在她直直的目光注视下,林硕脸红了。
自己不是应该习惯这种目光么?
脸红是因为刺辣辣的疼。这不是自己想看到的,所以林硕把头埋低,已经快要低过肩膀了才停止下来。
在摇晃中看到她背着的红色挎包。明艳刺目。林硕不去想什么了,只想快点到达学校。
而眼前的女孩子在看到林硕低下头去也变得悠然自得,林硕用眼角的余光瞥见她塞上耳机,然后在手机上面点击几下,随即把手机塞到红艳艳的包里,嘴里轻声哼着音乐。
公交车引擎声在耳边嗡嗡作响,林硕却有点庆幸。
是因为它掩饰了自己那颗正值青春期躁动作祟的心吧。这个原本应该发育得像竹子拔节一样的年纪,却因为营养不良而导致身高的发育停滞下来,仅仅比面前的女孩子高那么一两厘米,就是这一两厘米,横亘在林硕的心里,犹如天堑。
其实同身高的女生看起来永远都要比男生高。
满满一车的人,真的像拥挤不堪的沙丁鱼一样,见缝就挤。林硕被后面的人推得一直往她靠近,再靠近,已经能清晰地看到她的睫毛。长长的,往上微微翘起。然后猛然间看到她厌恶的目光。
目光收回来,低头,把头埋在尘埃里,开不出花来。
林硕想要找一块帘布,隔开自己和的视线,或者是把自己的眼神从她脸上挪开。一切都是那么艰难。因为她就像是一块磁铁,铮铮地吸引着自己的眼球,真的很难从她身上离开。
如果自己进入学校,同学也会和她这样子看待自己,那么自己会不会逃离,离开学校,还有所有人都用怪异眼光看待自己的城市。其实昨天一整晚,林硕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他读完初三原本是准备去打工的,南下,或者北上,找一个工厂多的地方。
是父亲和自己说的一番话让他今天早上背起了书包,决定了无论别人的眼神又多么锋利,语言有多么剜心。
都得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就当自己是跪着,天生比别人矮一截吧,倘若不走下去,那就是——当一个懦夫。
大概三十分钟吧,经过了许多的站点,公交车仿佛开了很远的距离。看到面前的女孩从后门下车了,林硕也背好包跟着下去。
对于这座城市的记忆,林硕多年后才想起,他觉得无论是晴天还是雨天,自己眼里的天空总是阴沉沉的,仿佛弥漫了万年不化的乌云,一直不能散开。
所以那些天是晴天还是雨天,他都不记得了。
“小贼,刚才在车上一直盯着我的包,现在又跟下来,你想干什么?”
林硕只顾着跟着那个女生往学校走过去,她却倏地一下子转身大喝。自己被吓了个猝不及防。
贼,林硕听到有人这么称呼自己。自己是个小贼。在车上盯了她的包,然后尾随她下车……自己是个贼。这是第一次听人这么形容自己,第一次听女生这么形容自己,第一次听一个让自己心动的漂亮女生形容自己……
林硕不会忘记那句话,用一把冰锥在自己的心里慢慢写下的几个字,血淋淋地划开,又用冰把它冻得凝结。在深渊般的冰窟中久久不能融化。
“我不知道路,我来上学。”
林硕动了动嘴角,最终只说出了这样九个字,没有为自己辩解。
她说出来了,自己心里好过一些,以前这城市的陌生人总是用眼神来告诉林硕这些想法。
那些眼神里面都在问:
乞丐?小偷?被贩卖的小孩?
其实自己很简单,只是烂尾楼出来的一个学生。你们完全没必要多作猜想的,你们尽可以问我是不是乞丐,是不是小偷,我都会老实回答,我的父亲是农民工,我们一家住在被你们唾弃的地方,它叫烂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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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硕,把这个带上。”
刘双凤提着一个浅蓝色的保温饭盒,这是父亲需要在工地吃饭的时候用的。如今母亲把它塞到林硕手里。沉甸甸的,带着温热。
“吃不饱的话,明天我多打点。你在学校好好念书。”
刘双凤说完便目送林硕从二楼的楼梯口往下走去了。这个饭盒,盛了林硕的一顿午饭,为的是不用在学校食堂用餐。毋庸置疑,林硕是吃不起那么昂贵的午餐的。
看着母亲因为劳累而发白的鬓发,以及因为风吹日晒而变得干燥,早早布满皱纹的脸。林硕在走到楼梯转角的时候狠狠地用衣袖擦了一把眼泪。
林硕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吸血成性的蝙蝠,赖在父母身上一口一口地啃食他们的血液。一边流泪,一边感受到那温热的血液在自己口腔里面缓缓流淌。
路旁堆放着垃圾和杂物,林硕习以为常地经过它们,那些白色塑料袋和一次性餐盒在今天变得不那么令自己反胃。阳光下它们反射着炽白的光,在微微拂动的清风中招摇。
终于出来了,烂尾楼,还有那因为没完工而不能拆除的围墙。林硕这一次没有背着擦皮鞋的用具和板凳,换成了一只黑色的书包。肩膀上轻了好多好多。
同时也重了好多,不是吗。
鸿飞大厦的对面是刚刚开盘不久的景湖春天,一片很大的城中央别墅区,里面的房子大都是复式豪宅,在长吉市名声鼎沸。它与鸿飞大厦这幢烂尾楼,相对而立。
在市中心,他们就像两个阶层的代表人物在对峙,景湖春天就是一个带着满身荣誉和成功的人,而尚未竣工,不能竣工的鸿飞大厦,就是一个乞丐。匍匐于街头是它与生俱来的宿命。
公交车的站点也是在景湖春天那边的,林硕第一次以一个学生的身份走过行人天桥,自己曾在这里擦拭了很多双皮鞋,然后,用亲手赚来的硬币还有皱巴巴的钞票,给自己买了一双帆布鞋,五十块钱。
已经很贵了。要擦五十双皮鞋,更加让林硕难以忍受的,是他们那些怪异的眼神,还有假发慈悲的提问。
这些都不是自己想要面对的,林硕真的很想抬起头,狠狠迎上他们的目光,鼓起力气和他们说,自己只是在赚钱,就像你们上班下班一样,为了钱。
我并没有出卖自己的尊严。林硕对自己说。
三十六路,经过长吉市第一中学的公交车。林硕在贴满广告纸张的候车站点找了很久。那些写着专治梅毒,专治**的图片广告让他想要吐出昨晚吃的东西。
是这城市不为人知的场所,他们胡乱交往,然后拉不下那张或为人领导,或为人师表的脸去医院,只能相信这些小广告,别无选择。
前面一辆公交车的浓黑尾气还没来得及消散,三十六路便接踵而至了,林硕在口袋里面一阵翻找,把一个银光闪闪的硬币塞到公交车的自动售票机内,发出“叮”的几声清脆的声音,在随后挤上来的人群吩吵中格外悦耳。
林硕选择了一个靠近下车出口的地方站着,已经没有座位了。看着随后上来的那些人中,也有很多和自己同样年纪的学生。公交车很久都没有开,在等他们一个个上来,投币,然后关好门。
像满载着沙丁鱼的船,在强烈轰鸣的引擎声中往前开去。坐着的人都看着窗外,享受着秋日的阳光,照在他们还带着未睡醒的疲倦的脸上。满是舒适的表情。
林硕用手紧紧地抓住暖黄色的扶手,紧到瘦弱的手臂上能看到青筋突起,随着脉搏一动一动的。这样才能够应付公交车的急刹,或者忽然踩下油门。
“啊!”又是一个急刹车。林硕旁边的女孩子一下子趴到林硕抓着扶手的那只手上,就像是把林硕的手当做悬崖上的围栏,停止了她往前跌倒的趋势。
林硕开始注意她,蓝色和白**案拼凑的校服,类似于所有长吉市中学生校服的款式,只是胸前的徽章不同——市第一中学。在蓝天白云般的校服背景上,那几个字用黑色的丝线勾勒出来,格外好看。
她挽起了校服宽大的袖子,那双手很白皙,粉嫩得就像婴儿的皮肤。脸颊也很白净,就像个白色的瓷娃娃。
林硕并不是对她有歪心思的,只是在她跌趴在自己的手臂上的时候他才看了一眼。
这是自己从老家过来,然后进入这座城市,见到的最可爱的女孩子。林硕翻起那为数不多的记忆,给了这样一个定论。
林硕把牢牢抓在扶手上的手往下放了放,和她的隔得太近,会显得自己的皮肤愈发黝黑。心里的自卑在滋生,就像农民在春耕的时候洒下的种子,在你不知不觉的时候开始长出嫩芽,然后长成青草。
她并没有说不好意思,因为刚才身体的碰撞。她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林硕,然后再用与那些路过自己擦鞋摊的行人一样的目光打量着林硕。全身上下,就像被医院的X光透体而过一样,被她乌黑闪亮的眼睛扫视了一遍,然后轻轻地嗤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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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白的牛仔裤,白色发皱的T恤,愈发衬托了林硕黝黑的面孔,手臂,脚踝。在她直直的目光注视下,林硕脸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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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同身高的女生看起来永远都要比男生高。
满满一车的人,真的像拥挤不堪的沙丁鱼一样,见缝就挤。林硕被后面的人推得一直往她靠近,再靠近,已经能清晰地看到她的睫毛。长长的,往上微微翘起。然后猛然间看到她厌恶的目光。
目光收回来,低头,把头埋在尘埃里,开不出花来。
林硕想要找一块帘布,隔开自己和的视线,或者是把自己的眼神从她脸上挪开。一切都是那么艰难。因为她就像是一块磁铁,铮铮地吸引着自己的眼球,真的很难从她身上离开。
如果自己进入学校,同学也会和她这样子看待自己,那么自己会不会逃离,离开学校,还有所有人都用怪异眼光看待自己的城市。其实昨天一整晚,林硕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他读完初三原本是准备去打工的,南下,或者北上,找一个工厂多的地方。
是父亲和自己说的一番话让他今天早上背起了书包,决定了无论别人的眼神又多么锋利,语言有多么剜心。
都得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就当自己是跪着,天生比别人矮一截吧,倘若不走下去,那就是——当一个懦夫。
大概三十分钟吧,经过了许多的站点,公交车仿佛开了很远的距离。看到面前的女孩从后门下车了,林硕也背好包跟着下去。
对于这座城市的记忆,林硕多年后才想起,他觉得无论是晴天还是雨天,自己眼里的天空总是阴沉沉的,仿佛弥漫了万年不化的乌云,一直不能散开。
所以那些天是晴天还是雨天,他都不记得了。
“小贼,刚才在车上一直盯着我的包,现在又跟下来,你想干什么?”
林硕只顾着跟着那个女生往学校走过去,她却倏地一下子转身大喝。自己被吓了个猝不及防。
贼,林硕听到有人这么称呼自己。自己是个小贼。在车上盯了她的包,然后尾随她下车……自己是个贼。这是第一次听人这么形容自己,第一次听女生这么形容自己,第一次听一个让自己心动的漂亮女生形容自己……
林硕不会忘记那句话,用一把冰锥在自己的心里慢慢写下的几个字,血淋淋地划开,又用冰把它冻得凝结。在深渊般的冰窟中久久不能融化。
“我不知道路,我来上学。”
林硕动了动嘴角,最终只说出了这样九个字,没有为自己辩解。
她说出来了,自己心里好过一些,以前这城市的陌生人总是用眼神来告诉林硕这些想法。
那些眼神里面都在问:
乞丐?小偷?被贩卖的小孩?
其实自己很简单,只是烂尾楼出来的一个学生。你们完全没必要多作猜想的,你们尽可以问我是不是乞丐,是不是小偷,我都会老实回答,我的父亲是农民工,我们一家住在被你们唾弃的地方,它叫烂尾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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