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风中的记忆
我叫疯子,因为我是个疯子,所有人都这么觉得,包括我。时不知何起,我已变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不论是衣着,行为,爱好,和思想。虽然在我的生活圈里我不是最个性的那一个,但我绝对是最受鄙视的那一个,原因很简单,我值得你鄙视,因为我够操蛋。我孤零零的站在受别人鄙夷的角落仰望着别人,就像仰望神马和浮云一样,不过偶尔也会仰望到种马和浮尸。英雄识英雄,SB识SB,一位与我神交已久的朋友曾在早年前为我做过一首诗“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只可惜他命不好,挂得早,不然必会为我此刻的决定高兴的手舞足蹈。就在这一刻,我这样一个疯子,决定把自己疯了以后的所思所想写下来,给正常人看看,给鄙视我的人看看,或者给和我一样疯了的人看看。
我很庆幸,自从我疯了以后并没有被送进传说中阴冷诡异的疯人院,而是送进了一个温暖友好的精神病院,没错,我是个精神病患者,像我上文所说的,在我的生活圈里我不是最个性的一个,看着身边的哥哥姐姐比我个性的大有人在,操场上厕所里的那几位,为了证明自己足够个性,居然比赛吃香蕉,想想都觉得这是一件多么恶心的事情,如果你此刻会把我说的香蕉联想成什么别的东西,那么好吧,你才是最个性的,他们连同我都要甘拜下风。
就像你们正常人看精神病人,感觉他们不正常一样,我们看你们也会觉得你们不正常,你们会把一件121一样简单的事情看的非常的复杂,然后用你们自以为复杂的事情来考验我的智商,如果你此刻想问我121是件什么事情,额,我只能表示遗憾。
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证明我不是最个性的一个,至于我为什么是最受鄙视的那一个,我说过了,因为我是最操蛋的那个。我向来不与他们为伍,你可以说我自命清高,这一点我不否认,我一直认为自己是神经病中最优秀的一个。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拥有优秀的组织能力,我常能把小到十三岁的自闭症姐姐,大到七十岁的痴呆哥哥,组织到一起。二是我拥有优秀的演讲能力,我把这群二货组织到一起以后,可以给他们讲我那些讲不完的故事,让他们听着我的故事傻傻的呵呵笑(亲耐的读者,请原谅我,我不是故意的╮(╯3╰)╭)。
关于我的曾经我记得的并不懂多了,用医生的话说我是间歇性和选择性失忆的矛盾纠结体,是偏执性和抑郁性精神病患者中的奇葩。对于这位脑残大夫对我的评价,我只能表示遗憾。
我的大脑里有一条线,将我的思维分割成住院前和住院后,住院前的记忆停止在十岁前,十岁前我的姥爷坐在栽满花果的园子里给我讲着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这画面在我的脑中如云烟过眼清晰如昨。住院后的记忆相对住院前要零散很多,只是有一个叫做懂小丹的女护士,每天都会出现在我的面前,带我去操场上做操晒太阳,重复着给我讲着一个故事。那个故事很难听,就像故事里主人公的名字刘子枫一样难听,讲完之后她总是子枫子枫的叫我,我拍着手大笑说“大夫疯了,大夫疯了,连我的名字都叫反了,我叫疯子,不叫子枫”,懂小丹总是会无奈的摇摇头,然后又一遍的重复着那个故事。她给那个故事起了一个很操蛋的名字,风不懂你忧伤。这个名字真的很操蛋,每次读起来我都想哭。
但关于懂小丹的故事我不想讲,因为我记不住,我能记住的,是姥爷给我讲的那些故事。今天是一个好天气,院里哥哥姐姐们又一次被我集合起来,连同懂小丹在内,整齐的坐在操场上的小椅子上,一起听我讲我今天要讲的故事。懂小丹是最爱听我讲故事的,每一次她都不会缺席,她说我讲故事的时候像另外一个人。我问她是谁,她说那人叫刘子枫,然后我就会捂住耳朵说“不听不听,我讨厌刘子枫”。
可是今天,我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着坐在精神病人中间的懂小丹,这个从我在精神病院第一次睁开眼就陪在我身边的人,这个每天推着我出来晒太阳的人,这个常常偷偷流着泪给我讲故事的人。我心瞬间被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触动了,脑子里突然变得混乱,什么故事都想不起来了。我无助的在轮椅上拍着手,把所有的人都吓到了。我看见懂小丹惊慌的冲过来抱住了我,重复着说着“有我在,没事了,没事了”。我却停止不住恐慌,我思维全乱套了,脑子空了,什么都没有了,我晃着脑袋扫视着周围我想要找的东西。在轮椅的网兜里,我找到了一本书,看着这本书我激动的情绪慢慢的平复了,这就是我要找的,我要把这本书里的故事讲给眼前的这个女孩听,这是她一直想听的,可是我记不住,我一句也记不住。在懂小丹复杂的眼神中,我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页,一个字一个字的复述着
***
人生像一次单程旅行,走过了,不会再重新来过。任一路的阳光,明媚或忧伤,我们在路上,任摇摆的衣角和轻扬的发梢,听着风声歌唱,我们就这样,一直在路上,留下思念,带走心情。也许前路,不会再有如此难舍风景,但是未来,只在前方。
我是介于八零后与零零前之间的伪文艺青年,空有着一颗文艺青年的心,奈何却长了一张2B青年的脸。我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成长于一座海边的三线城市,从小接受最大众的教育,过着最最平凡人的日子,庆幸的是生活虽平凡,却没能使我自甘平庸。人生短暂,更应该活的精彩充实。
小时曾幻想,这个世界是为我而存在的,是自己的意识创造了身边出现一切。如今却觉得,我的存在与这个世界毫无关系,自己的一生就像树上的果子,从青涩变的成熟,然后熟透了坠落腐烂,一个一个,一年一年,我只是其中的一个。我对自己的看法就是这样,越成熟,越渺小,人之所以快乐,不是因为他在乎的少,而是因为他不知道的太多。
如今的我,仍是一个二十啷当岁的大小伙子,却感觉青春已离我远去,不是因为身边的孩子已经开始叫我们叔叔阿姨,也不是看着自己的同学战友一个个步入婚姻的殿堂,更不是觉得自己仿佛历尽了悲欢离合人世沧桑,而是因为自己,已经没有了期待青春时的激情,平淡了对爱情的向往,不复纯洁简单的理想,那个轻松自由的少年已经远去,剩下的,唯有对青春的祭奠。
如同爱情一样,青春在我的心里是一种信仰,我说不清道不明,却让年少时的我无比向往,也许彼时我只是个糊涂少年,并不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我只是跟随着命运一路寻找,让我经历了成长的快乐,军营的磨练,感受到了创业的辛苦和激情,爱情的苦涩与甜蜜,最后有勇气放下一切去完成一段孤单的旅行,一步步走到如今,塑造了这一段平凡而充实的人生,回首过往,我才明白,这就是如火如歌的青春。我用寻找青春的脚步,来铭刻这段碑文,祭奠青春。
我叫刘二。你不认识我?嗯,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我对镜子问,你就是我吗?你看你那忧郁的塌鼻梁,妩媚的三角眼,性感的肿眼泡和要长不长的小胡子,无不让我深陷其中不能自已。那褐色瞳孔里,却有锁不住的孤单和无力,这张沧桑而疲惫的脸,笑一下,真难看。去窗前吹吹风吧,风会把你的忧伤带走。
我不大喜欢这样的晴天,太晒,太刺眼,有些云,有些风,这样的天气,才适合回忆,去海边吹吹风吧,风会把你的思念带走。
就这样,我漫步到了洒满阳光的海边,任凭海风拉扯着我混乱的思绪。
我出生于一九九一年,那是一个橙红色的年代,就像刚刚燃起的火苗,附在可燃物上摇摆不定,空气中一股焦草的烟香味。又像一把尖刀,在大地,村庄和人们身上刻下一道道血痕。他也是一阵风,呼啸而来,匆匆而去,无影无形。
在我出生的那一刻,就闻到了海风淡淡的咸味,这是一个北方三线城市的村庄,一个像夕阳一样美丽幽静的地方,却有着清晨般的朝气,盛夏时,很多人向往这里的碧海金沙慕名而来。这里的四季都很美,在一条叫做戴河的河边,日落时常会看见天火一般的紫霞,从南到北。承载着天火的河流,印着夕阳的余晖,波光粼粼。那时还没有平地而起的高楼,所以你看得见,紫霞身后,是一轮紫日,将落入不远处,一座座数不完的山。
时过境迁,现在的南戴河已难见当年的日暮霞光,但那天边的紫霞,留在我的心中从未熄灭,一直在我的天空里燃烧着,它告诉我,这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它将会在为它而感动的人心中永存。
曾经的刘二,是一个低调且忧郁的人,而这种人如果不是极端的内向,那么往往就是他的背后,必定隐藏着许多可歌可泣、百转千回,不可告人、难以启齿的故事。
而你就是这故事里的主人公,每一场故事的开幕都如烟花般绚烂,而每一场故事的谢幕都如云烟般暗然消散,你深陷其中,劝说着自己放下了,但却永远无法真的忘记,当那些年曾无数次拨动你心弦的快乐和忧伤,沉淀为尘封的往事,就那么悄悄的潜伏着,藏匿在圆的乎的小脑壳里。可也许,就在哪年哪月的哪一天,总有那么一天,会有一阵风,不紧不慢不轻不重的,经过那尘封已久的角落,风过后,尘封的往事重见天日,挣脱小脑壳的束缚,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侵蚀着你的思绪,撕心裂肺,剧烈的压抑过后,你看见你的思绪牵扯着你的灵魂,飘扬在信仰的天空,这种情况,俗称脑中风。
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我宁愿做一个极度内向的人,所以,我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就是那么的平凡,既不是连体婴儿也不是撒旦之子,我只记得一个长得像柳岩的大**护士把我从住了十个月的小窝里抻出来的时候说了一句小帅哥长得真好看。
这句话为我早年的人生发展方向,奠定了坚实向上的基础,为我确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我一直认为幼教是很重要的,尤其在小生命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长得像柳岩的大**小护士就是很好的榜样。我伸着胳膊想摸摸小护士的大**,可她一直把我捧得远远的,不给我下手的机会,这一刻我深刻感悟到了一句很有意义的话:决定爱情的,不仅仅是相貌,身高也很重要。
我很庆幸,自从我疯了以后并没有被送进传说中阴冷诡异的疯人院,而是送进了一个温暖友好的精神病院,没错,我是个精神病患者,像我上文所说的,在我的生活圈里我不是最个性的一个,看着身边的哥哥姐姐比我个性的大有人在,操场上厕所里的那几位,为了证明自己足够个性,居然比赛吃香蕉,想想都觉得这是一件多么恶心的事情,如果你此刻会把我说的香蕉联想成什么别的东西,那么好吧,你才是最个性的,他们连同我都要甘拜下风。
就像你们正常人看精神病人,感觉他们不正常一样,我们看你们也会觉得你们不正常,你们会把一件121一样简单的事情看的非常的复杂,然后用你们自以为复杂的事情来考验我的智商,如果你此刻想问我121是件什么事情,额,我只能表示遗憾。
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证明我不是最个性的一个,至于我为什么是最受鄙视的那一个,我说过了,因为我是最操蛋的那个。我向来不与他们为伍,你可以说我自命清高,这一点我不否认,我一直认为自己是神经病中最优秀的一个。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拥有优秀的组织能力,我常能把小到十三岁的自闭症姐姐,大到七十岁的痴呆哥哥,组织到一起。二是我拥有优秀的演讲能力,我把这群二货组织到一起以后,可以给他们讲我那些讲不完的故事,让他们听着我的故事傻傻的呵呵笑(亲耐的读者,请原谅我,我不是故意的╮(╯3╰)╭)。
关于我的曾经我记得的并不懂多了,用医生的话说我是间歇性和选择性失忆的矛盾纠结体,是偏执性和抑郁性精神病患者中的奇葩。对于这位脑残大夫对我的评价,我只能表示遗憾。
我的大脑里有一条线,将我的思维分割成住院前和住院后,住院前的记忆停止在十岁前,十岁前我的姥爷坐在栽满花果的园子里给我讲着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这画面在我的脑中如云烟过眼清晰如昨。住院后的记忆相对住院前要零散很多,只是有一个叫做懂小丹的女护士,每天都会出现在我的面前,带我去操场上做操晒太阳,重复着给我讲着一个故事。那个故事很难听,就像故事里主人公的名字刘子枫一样难听,讲完之后她总是子枫子枫的叫我,我拍着手大笑说“大夫疯了,大夫疯了,连我的名字都叫反了,我叫疯子,不叫子枫”,懂小丹总是会无奈的摇摇头,然后又一遍的重复着那个故事。她给那个故事起了一个很操蛋的名字,风不懂你忧伤。这个名字真的很操蛋,每次读起来我都想哭。
但关于懂小丹的故事我不想讲,因为我记不住,我能记住的,是姥爷给我讲的那些故事。今天是一个好天气,院里哥哥姐姐们又一次被我集合起来,连同懂小丹在内,整齐的坐在操场上的小椅子上,一起听我讲我今天要讲的故事。懂小丹是最爱听我讲故事的,每一次她都不会缺席,她说我讲故事的时候像另外一个人。我问她是谁,她说那人叫刘子枫,然后我就会捂住耳朵说“不听不听,我讨厌刘子枫”。
可是今天,我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着坐在精神病人中间的懂小丹,这个从我在精神病院第一次睁开眼就陪在我身边的人,这个每天推着我出来晒太阳的人,这个常常偷偷流着泪给我讲故事的人。我心瞬间被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触动了,脑子里突然变得混乱,什么故事都想不起来了。我无助的在轮椅上拍着手,把所有的人都吓到了。我看见懂小丹惊慌的冲过来抱住了我,重复着说着“有我在,没事了,没事了”。我却停止不住恐慌,我思维全乱套了,脑子空了,什么都没有了,我晃着脑袋扫视着周围我想要找的东西。在轮椅的网兜里,我找到了一本书,看着这本书我激动的情绪慢慢的平复了,这就是我要找的,我要把这本书里的故事讲给眼前的这个女孩听,这是她一直想听的,可是我记不住,我一句也记不住。在懂小丹复杂的眼神中,我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页,一个字一个字的复述着
***
人生像一次单程旅行,走过了,不会再重新来过。任一路的阳光,明媚或忧伤,我们在路上,任摇摆的衣角和轻扬的发梢,听着风声歌唱,我们就这样,一直在路上,留下思念,带走心情。也许前路,不会再有如此难舍风景,但是未来,只在前方。
我是介于八零后与零零前之间的伪文艺青年,空有着一颗文艺青年的心,奈何却长了一张2B青年的脸。我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成长于一座海边的三线城市,从小接受最大众的教育,过着最最平凡人的日子,庆幸的是生活虽平凡,却没能使我自甘平庸。人生短暂,更应该活的精彩充实。
小时曾幻想,这个世界是为我而存在的,是自己的意识创造了身边出现一切。如今却觉得,我的存在与这个世界毫无关系,自己的一生就像树上的果子,从青涩变的成熟,然后熟透了坠落腐烂,一个一个,一年一年,我只是其中的一个。我对自己的看法就是这样,越成熟,越渺小,人之所以快乐,不是因为他在乎的少,而是因为他不知道的太多。
如今的我,仍是一个二十啷当岁的大小伙子,却感觉青春已离我远去,不是因为身边的孩子已经开始叫我们叔叔阿姨,也不是看着自己的同学战友一个个步入婚姻的殿堂,更不是觉得自己仿佛历尽了悲欢离合人世沧桑,而是因为自己,已经没有了期待青春时的激情,平淡了对爱情的向往,不复纯洁简单的理想,那个轻松自由的少年已经远去,剩下的,唯有对青春的祭奠。
如同爱情一样,青春在我的心里是一种信仰,我说不清道不明,却让年少时的我无比向往,也许彼时我只是个糊涂少年,并不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我只是跟随着命运一路寻找,让我经历了成长的快乐,军营的磨练,感受到了创业的辛苦和激情,爱情的苦涩与甜蜜,最后有勇气放下一切去完成一段孤单的旅行,一步步走到如今,塑造了这一段平凡而充实的人生,回首过往,我才明白,这就是如火如歌的青春。我用寻找青春的脚步,来铭刻这段碑文,祭奠青春。
我叫刘二。你不认识我?嗯,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我对镜子问,你就是我吗?你看你那忧郁的塌鼻梁,妩媚的三角眼,性感的肿眼泡和要长不长的小胡子,无不让我深陷其中不能自已。那褐色瞳孔里,却有锁不住的孤单和无力,这张沧桑而疲惫的脸,笑一下,真难看。去窗前吹吹风吧,风会把你的忧伤带走。
我不大喜欢这样的晴天,太晒,太刺眼,有些云,有些风,这样的天气,才适合回忆,去海边吹吹风吧,风会把你的思念带走。
就这样,我漫步到了洒满阳光的海边,任凭海风拉扯着我混乱的思绪。
我出生于一九九一年,那是一个橙红色的年代,就像刚刚燃起的火苗,附在可燃物上摇摆不定,空气中一股焦草的烟香味。又像一把尖刀,在大地,村庄和人们身上刻下一道道血痕。他也是一阵风,呼啸而来,匆匆而去,无影无形。
在我出生的那一刻,就闻到了海风淡淡的咸味,这是一个北方三线城市的村庄,一个像夕阳一样美丽幽静的地方,却有着清晨般的朝气,盛夏时,很多人向往这里的碧海金沙慕名而来。这里的四季都很美,在一条叫做戴河的河边,日落时常会看见天火一般的紫霞,从南到北。承载着天火的河流,印着夕阳的余晖,波光粼粼。那时还没有平地而起的高楼,所以你看得见,紫霞身后,是一轮紫日,将落入不远处,一座座数不完的山。
时过境迁,现在的南戴河已难见当年的日暮霞光,但那天边的紫霞,留在我的心中从未熄灭,一直在我的天空里燃烧着,它告诉我,这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它将会在为它而感动的人心中永存。
曾经的刘二,是一个低调且忧郁的人,而这种人如果不是极端的内向,那么往往就是他的背后,必定隐藏着许多可歌可泣、百转千回,不可告人、难以启齿的故事。
而你就是这故事里的主人公,每一场故事的开幕都如烟花般绚烂,而每一场故事的谢幕都如云烟般暗然消散,你深陷其中,劝说着自己放下了,但却永远无法真的忘记,当那些年曾无数次拨动你心弦的快乐和忧伤,沉淀为尘封的往事,就那么悄悄的潜伏着,藏匿在圆的乎的小脑壳里。可也许,就在哪年哪月的哪一天,总有那么一天,会有一阵风,不紧不慢不轻不重的,经过那尘封已久的角落,风过后,尘封的往事重见天日,挣脱小脑壳的束缚,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侵蚀着你的思绪,撕心裂肺,剧烈的压抑过后,你看见你的思绪牵扯着你的灵魂,飘扬在信仰的天空,这种情况,俗称脑中风。
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我宁愿做一个极度内向的人,所以,我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就是那么的平凡,既不是连体婴儿也不是撒旦之子,我只记得一个长得像柳岩的大**护士把我从住了十个月的小窝里抻出来的时候说了一句小帅哥长得真好看。
这句话为我早年的人生发展方向,奠定了坚实向上的基础,为我确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我一直认为幼教是很重要的,尤其在小生命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长得像柳岩的大**小护士就是很好的榜样。我伸着胳膊想摸摸小护士的大**,可她一直把我捧得远远的,不给我下手的机会,这一刻我深刻感悟到了一句很有意义的话:决定爱情的,不仅仅是相貌,身高也很重要。